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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傷人該怎麼判刑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23W)

未成年人傷人的,只有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會被判刑;不滿十四周歲的,不負刑事責任;如果是已滿十六週歲的,不論是傷人還是其他行為,構成犯罪的,要承擔刑事責任。關於怎麼判刑的問題,需要看具體構成何罪以及案件具體情況是什麼才能有結論。

未成年傷人該怎麼判刑

根據法律的規定,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