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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的危清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55W)

非法集資的危清是什麼?

非法集資是一種非常惡劣的犯罪手段,讓民眾陷入水深火熱之中,常常導致家庭破裂,甚至自殺等悲劇,也讓國家的經濟產生巨大損失,那麼非法集資有那些危害了,非法集資的危清是什麼?本站小編帶您瞭解非法集資的危害。

一、非法集資危害性

非法集資活動以高回報為誘餌,以騙取資金為目的,有極強的欺騙性,容易蔓延,涉及面廣,危害極大。非法集資犯罪分子騙取群眾資金後,往往大肆揮霍或迅速轉移、隱匿,使受害者損失慘重,極易引發群體事件,嚴重破壞金融秩序,危害社會穩定,影響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

二、非法集資手段

1、設定超高回報誘餌

有些不法分子為騙取公眾參與集資,往往許諾投資者以獎勵、積分返利等形式給予高額回報,用後期投資人資金兌現前期投資人本息,達到一定規模祕密轉移資金,攜款潛逃。

2、混淆新型投資概念

有些不法分子包裝全新投資工具或金融產品,用網路炒匯、電子黃金等新名詞迷惑公眾,利用所謂加盟連鎖、消費返利、電子商務等經營方式欺騙公眾投資。

3、偽裝投資經營合法

有些不法分子成立公司為掩護,執照手續完備,辦公場所齊全,還藉助名人宣傳,卻並無實際經營或投資專案。

4、傳播網路虛假資訊

有些不法分子逃避追蹤進行網站設定宣傳,招募人頭戶通過網路平臺和通訊工具進行虛假資訊傳播,誘騙公眾投資。

三、非法集資特點

1、非法性

未經有關監管部門依法批准,違規向社會公眾(尤其是向不特定物件)籌集資金。

2、虛利性

承諾投資回報收益遠高於一般銀行金融產品收益或市場同類產品普遍收益,蠱惑公眾上當受騙。

3、偽裝性

不法分子往往與投資者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經營活動,突破投資者防備心理,以達到騙取資金目的。

四、何為非法集資?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目前,我國刑法規定了四種非法集資類的犯罪,它們分別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和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

非法集資的危清往往非常深遠,非法集資設計的人員眾多,金額較多,使許多民眾的心理和身心產生巨大的危害,這是國家所允許的,所以公安機關現在大力打擊非法集資的犯罪,保護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但是我們也要認真瞭解非法集資的特點,讓我們不受欺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