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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想防衛故意犯罪是相同的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09W)

一、假想防衛故意犯罪是相同的嗎?

假想防衛故意犯罪是相同的嗎?

假想防衛是故意犯罪的行為,任何人在遇到危機時都是可以採取適當的方式保護自己的權益的,但若是自己並沒有受到任何威脅,此時就會被認定為是假想防衛,此時若是導致了他人受傷,會被認定為是假想防衛,造成他人受傷之後,會以故意傷害罪來論處。假想防衛是指行為人由於主觀認識上的錯誤,誤認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實施防衛行為結果造成損害的行為。對於假想防衛,應當根據認識錯誤的原理予以處理,有過失的以過失論,無過失的以意外事件論。

二、假想防衛是否構成故意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假想防衛是故意犯罪的行為,正當防衛的實施條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必須有不法侵害存在。這就排除了對任何合法行為進行正當防衛的可能性。所謂不法,就是非法、違法的意思。因此,對於沒有社會危害性的合法行為,即使從當事人的立場看具有某種侵害性,也不允許當事人實行正當防衛。

(2)不法侵害並非僅限於犯罪行為。正當防衛要求的只是有不法侵害存在,並沒有將其起因條件侷限於犯罪行為,不法侵害的外延要比犯罪寬泛得多,只要是不法侵害行為,並不要求它已經達到或將要達到犯罪程度,防衛人都可以依法對不法侵害人實行正當防衛。

(3)不法侵害必須是現實存在的。即不法侵害須是客觀、真實地存在的,而不是行為人所臆想或推測出來的。如果不法侵害並不存在,行為人卻誤以為存在,而錯誤地實行了所謂正當防衛,造成他人的損害,這在刑法理論上稱為假想防衛。假想防衛是由於行為人對事實認識的錯誤而發生的,因此如果行為人應當預見到對方可能不是不法侵害,那麼他在主觀上有過失,應對其假想防衛所造成的損害負過失犯罪的責任;如果行為人在當時的情況下不應預見到對方不是不法侵害,那麼他在主觀上無罪過,其假想防衛造成的損害屬意外事件,不負刑事責任。

(4)不法侵害通常應是人的不法侵害。受到他人豢養的或野生的動物侵襲,自然可以進行打擊,但動物談不上不法侵害,受害人的打擊也只是緊急避險或民事上排除侵害的行為,談不上正當防衛。但是,如果有利用動物來達到侵害他人的目的,如驅使狂犬撕咬他人,則防衛人打擊動物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在遇到危險情況的時候,採用一定的手段方式來維護自己的人身安全是合理的,也是人之常情,但是如果因為防衛導致了對方受傷或者有更嚴重情況出現的,將會被認定為是故意犯罪的行為。但因為該故意犯罪行為是受害者一方先作出了侵權行為的,因此將會適當地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