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安置房未滿五年買賣賣方違法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01W)

一、安置房未滿五年買賣賣方違法嗎?

安置房未滿五年買賣賣方違法嗎?

安置房未滿五年買賣賣方不一定違法,拆遷安置房與一般的商品房不一樣,安置房能不能買賣首先要看該房屋是否取得了產權,另外,還需要看當地政府對安置房有沒有限制出售的規定。因為其安置物件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範之外,還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遷安置房取得房權,並且沒有規定限制對外出售,或者限制轉讓的期限已滿,這樣的拆遷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沒什麼區別,這樣的安置房可以買賣。

二、安置房過戶要交費用

1、交易手續服務費: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安居房減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2、登記費:普通二手房住宅類為80元/套,買方承擔。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安居工程房買賣過戶時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價的2%計徵。賣方承擔。

4、核檔費:50元/宗。

5、契稅:稅率為3%,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徵;個人購買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下、容積率1.2以上、交易價格4290元/平方米)契稅稅率減半,按1.5%徵收;拆遷居民因拆遷重新購置二手房的對相當於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徵契稅,成交價格超過拆遷補償款的,對超過部分徵收契稅。買方承擔。

6、印花稅:稅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徵,交易雙方各承擔一半。

7、營業稅及附加:個人購買不足兩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購買超過兩年(含兩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購買超過兩年(含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8、個人所得稅:所購房屋不滿五年上市交易時收取,有兩種方式:

①稅率20%,按財產轉讓所得(本次交易價格-房屋原價-原繳納契稅-本次繳納營業稅-合理費用)計徵;

②未能提供原購房發票的按已成交價格的1%徵收,賣方承擔。

公民的房屋若是被政府拆遷,那麼有可能獲得安置房的補償。此類房屋在獲得後的五年內是不能辦理房產證的。公民若是想要購買安置房,可以先了解一下賣方獲得安置房的時間,這樣可以避免房屋買賣合同簽署後並不能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