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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刑法規定怎麼處罰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21W)

交通肇事罪刑法規定怎麼處罰

在發生交通肇事的情況下,要是情節比較嚴重或者造成了巨大損失的話,此時就有可能認定肇事者構成交通肇事罪,在構成犯罪的情況下自然受到的處罰就會比較嚴重。那麼認定構成交通肇事罪刑法規定怎麼處罰呢?下文中,本站小編就這個問題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交通肇事罪怎麼認定

交通事故發生後,判定責任方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的主要依據是我國《刑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據此,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構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主體: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直接從事交通運輸業務和保證交通運輸的人員以及非交通運輸人員。

(二)客體: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安全。

(三)主觀方面:過失。

這種過失是指行為人對自己的違章行為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的心理態度而言。行為人在違反規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後駕車、強行超車、超速行駛等,但對自己的違章行為可能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應當預見而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者雖已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以致造成了嚴重後果。

(四)客觀方面

1、必須有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

2、必須發生重大事故,發生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後果。

3、嚴重後果必須由違章行為引起,二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4、違反規章制度,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必須發生在整個交通運輸活動過程中。

二、交通肇事罪刑法規定怎麼處罰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標準: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另外,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五)嚴重超載駕駛的;(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因此,交通肇事致人重傷,必須在滿足一定條件才可認定為交通肇事罪。

在看完了上文之後,大家應該知道交通肇事罪刑法規定的處罰是怎樣的吧。此時也是需要結合具體的犯罪情節來進行,這樣才能做到罪刑相適應的要求。如果在肇事之後又有逃逸情節,並且因此導致受害人得不到及時救治而死亡的話,那對行為人的處罰就是7年有期徒刑以上,最高可以判到1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