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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女童罪法律規定了怎樣的處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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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女童罪法律規定了怎樣的處罰措施

猥褻女童罪是一項非常嚴重的犯罪要受到嚴厲的法律制裁,這樣的行為對於女童的身心造成嚴重的損害,並且會導致女童以後的生活受到很大的影響,這樣的犯罪行為是我國法律明確指出要從嚴懲處的行為,女性在心理承受能力上是比較弱的,尤其是兒童心理髮育還不健全的情況對其實施犯罪會對兒童的心理產生不可磨滅的陰影,因此對於這樣的犯罪行為要受到嚴厲的制裁。

一、猥褻女童罪司法解釋以及法律規定

猥褻女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慾為目的,以性交以外的方法對不滿14週歲的女童實施的淫穢行為。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二、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條文釋義

本條是從1979年刑法第一百六十條流氓罪分解出來的一個單獨的罪名。從多年的司法實踐看,由於流氓罪的規定比較原則和概括,在實際掌握上任意性較大。在1997年修訂刑法時,總結多年司法實踐的情況,將流氓罪的規定進一步具體化,分解為幾個不同的罪名,在罪狀的表述和量刑上也作了不同的規定,既增強了相關條款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又防止自由裁量權的任意擴大。本條規定的犯罪屬於其中之

本條第一款是關於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及其處刑的規定。依照本款的規定,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是指違背婦女的意願,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行為。這裡所說的“暴力”方法,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對被害婦女施以傷害、毆打等危害婦女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使婦女不能抗拒的方法;“脅迫”方法,是指犯罪分子對被害婦女施以威脅、恫嚇,進行精神上的強制,迫使婦女就範,不敢抗拒的方法。例如,以殺害被害人、加害被害人的親屬相威脅的,以揭發被害人的隱私相威脅的,利用職權、教養關係、從屬關係及婦女孤立無援的環境相脅迫的,等等。“其他方法”,是指犯罪分子使用暴力、脅迫以外的使被害婦女不知抗拒、無法抗拒的方法。例如,利用婦女患病、熟睡之機進行猥褻、侮辱的,將婦女灌醉、麻醉後進行猥褻、侮辱的,等等。這裡所規定的“強制猥褻”,主要是指違背婦女的意願,以脫光衣服、摳摸等淫穢下流的手段猥褻婦女。“侮辱”,主要是指違背婦女的意願,以多次偷剪婦女的髮辮、衣服,向婦女身上潑灑腐蝕物、塗抹汙物,故意向婦女顯露生殖器,追逐、堵截婦女等手段侮辱婦女的行為。依照本款的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條第二款是關於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犯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應如何處罰的規定。強制猥褻、侮辱婦女是對婦女的人格、尊嚴等人身權利的嚴重侵害,而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的行為,對被害的婦女造成的傷害更大,社會影響更惡劣,應當予以嚴懲。因此本款規定,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條第三款是關於猥褻兒童罪的規定。猥褻兒童罪,是指猥褻不滿十四周歲的兒童的行為。這裡所說的“猥褻”,主要是指以摳摸、指奸、雞姦等淫穢下流的手段猥褻兒童的行為。考慮到不滿十四周歲的兒童的認識能力,尤其是對性的認識能力很欠缺,為了保護兒童的身心健康,構成猥褻兒童罪並不要求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進行。只要對兒童實施了猥褻行為,就構成了本款規定的犯罪。本款在實際執行中應當注意區分猥褻兒童與一般的對兒童表示“親暱”的行為。猥褻兒童的行為是出於行為人的淫穢下流的慾望,往往對兒童的身體或者思想、認識造成傷害或者不良影響,行為一般為當地的風俗、習慣所不容。對於猥褻兒童的,依照本款的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猥褻兒童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且應當在各處刑幅度內從重處罰。

司法實踐中應當注意以下兩個問題:

(1)要注意區分本罪與非罪的界限,要將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與一般的猥褻、侮辱婦女的違法行為加以區分,具有“強制”行為的,才能作為犯罪處理。

(2)要區分本罪與侮辱罪的區別,侮辱罪以敗壞他人名譽為目的,必須是公然地針對特定的人實施,而且侵犯的物件不限於婦女、兒童;而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則是出於滿足行為人的淫穢下流的慾望,不要求公然地針對特定的人實施,侵犯的物件只限於婦女、兒童。

綜上所述,猥褻女童罪在我國刑法中做了明確的規定,對其懲罰也是一種從重處罰的行為,對於猥褻女童的犯罪行為符合從重處罰的法律規定,我國法律對於針對兒童的犯罪行為都做了詳細的規定,一旦發生侵犯兒童犯罪的行為要及時報警並對犯罪份子進行嚴厲打擊,維護兒童的合法權益,保障兒童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