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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任行為人實施自殺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71W)
放任行為人實施自殺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我們知道,不僅僅是積極主動實施的行為能夠構成犯罪,消極不作為的行為也是可以構成犯罪的。放任行為人自殺是有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的。
當然了,放任他人自殺如果構成犯罪只可能是不作為犯罪。不作為犯罪,是指行為人違反法律直接規定,負有法定義務而拒絕履行,情節嚴重或情節惡劣的行為。簡單概括不作為犯罪,的幾個構成要素就是應為、能為、不為。
絕大多數放任他人自殺的行為不會構成犯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行為人沒有救助義務。法律規定,這幾類人才對自殺的人具有救助義務:1法律明文規定的義務,如家庭成員的撫養義務,當事人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義務;2職務或業務上要求的義務,如醫生、執勤消防員等 ;3 法律行為引起的義務,典型的如合同行為設定的義務; 4先行為引起的義務,即先行為導致刑法保護的社會關係處於危險狀態,行為人富有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危險或防止危險發生的特定義務 .
所以說,只要沒有救助義務,即使放任行為人自殺,也不會構成犯罪,但有救助義務的人,在能救助的情況下不救助,就會構成犯罪。比如丈夫回到家看到妻子上吊自殺,此時如果丈夫裝作沒看見,轉身離開,最終妻子身亡,丈夫就是可以構成故意殺人罪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條 
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