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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詐騙罪的特徵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07W)
信用卡詐騙罪的特徵是什麼
信用卡詐騙罪特徵體現在: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的行為。即用依照真信用卡而非法制造的假信用卡購買商品,提取現金或者接受使用信用卡進行支付結算的各種服務,進行詐騙財物的行為;
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行為。即使用因法定的原因而失去效用的信用卡,包括超過有效使用期限、持卡人在信用卡有效期限中途停止使用並交回髮卡機構,因掛失而生效的信用卡等,進行詐騙財物的行為;
3.冒用分人信用卡的行為。即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義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騙取財物的行為;
4.使用信用卡進行惡意透支的行為。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
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