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阻礙解救被拐賣婦女罪的量刑標準是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阻礙解救被拐賣婦女的立案標準:
(1)利用職權,禁止、阻止或者妨礙有關部門、人員解救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的;
(2)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向拐賣、綁架者或者收買者通風報信,妨礙解救工作正常進行的;
(3)其他利用職務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的行為。
二、拐賣婦女兒童罪的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條 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姦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三、拐賣兒童入罪條件是什麼?
拐賣兒童罪是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為。其中,“兒童”一般指14週歲以下的人。本罪的構成要件:
1、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被害兒童的身體自由權和人格尊嚴權。
2、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非法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或者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
3、主體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而且行為人主觀上具有出賣的目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利用職權而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的此行為,那麼這種行為所產生的後果是特別嚴重的,而且此罪是屬於行為犯,只要一旦實施必定就會構成犯罪,但對於處罰的標準就要按照案件的情節大小來進行判決,輕者在二年以下,重者二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