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一般未成年犯罪前科消除可以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6.3K)

一、一般未成年犯罪前科消除可以嗎?

一般未成年犯罪前科消除可以嗎?

犯罪記錄不可能消除,但是根據《刑訴法》的規定,資訊要封存,沒有法定情形不得公開。

第二百七十五條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二、未成年人犯罪留案底封存標準是怎麼樣的?

1、犯罪記錄系封存,並非消滅。刑訴法採納了“犯罪記錄封存”的觀點,即不完全消滅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通過技術性操作嚴格限制未成年人犯罪記錄被查閱。

2、犯罪記錄封存依職權主動啟動,而非依申請啟動。封存的職責是“法定”而非“酌定”。負有封存職責的相應辦案機關,必須依法封存,無需未成年人申請封存。

3、封存有例外,但需嚴格把握,而不能隨意解除封存。刑訴法第275條規定,“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

4、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對接問題亟待解決。如我國公務員法等法律規定,有犯罪前科的人員不得或在一定期限內不得從事公務員、檢察官、法官、律師、教師等職業,但相關法律、如檢察官法、法官法、律師法等並無相關規定。在法律實施中要針對衝突情形進行力所能及的修正,或通過法律解釋、實施細則等予以協調。

三、未成年人犯罪有案底嗎?

在我國未成年犯罪是有案底的:任何人犯罪都會有犯罪記錄。但為了照顧未成年的利益,保護其健康成長,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對於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予以封存,不對外查詢。

綜合上面所說的,未成年人犯罪只要存在有案底那麼就會有犯罪的記錄,對於此記錄也會跟隨當事人終身;但對於未成年人犯罪的記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查詢的,只要判決的結果一出來就會被封存,這也是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到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