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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抵扣稅款罪怎麼處罰量刑?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88W)

一、徇私舞弊抵扣稅款罪怎麼處罰量刑?

徇私舞弊抵扣稅款罪怎麼處罰量刑?

徇私舞弊抵扣稅款罪的量刑,是根據《刑法》第四百零五條 【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罪】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辦理髮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違法提供出口退稅證罪】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在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收匯核銷單等出口退稅憑證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本罪與它罪的區分

(一)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

認定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罪與非罪的界限,除認真把握法律對本罪主體、主觀方面、客觀方面的規定外,還要注意查明是否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只有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才構成本罪。對於雖違法辦理了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但被及時發現,沒有造成損失的,不以犯罪論處,而應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

(二)區分本罪寫詐騙罪、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罪、偷稅罪、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等犯罪的界限

行為人和辦理髮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工作中的徇私舞弊行為,往往會在實際上為他人實施詐騙、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偷稅、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犯罪起到幫助作用,因此,必須注意劃清本罪與這些犯罪的界限,其關鍵在於查明行為人主觀上是否與這些犯罪分子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如果查明行為人主觀上與詐騙、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等犯罪分子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而相互勾結,那麼,其在客觀上所實施的非法辦理髮售發票、抵扣稅款。

對於徇私舞弊抵押稅款的行為,其犯罪主體一般是屬於國家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利用手中職權,對不符合抵扣稅款的行為進行辦理抵扣稅款的情況,具體情況下,本罪的犯罪事實是基於實際的違法事實後果來進行認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