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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既遂是怎麼量刑的?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7.19K)

一、 一般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既遂是怎麼量刑的?

一般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既遂是怎麼量刑的?

一般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既遂的判刑標準,是根據《刑法》第二百零九條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非法出售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出售發票罪】非法出售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規定處罰。

二、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有關規定,非法出售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50份以上的,應予追訴。

所謂非法出售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無權發售可以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單位或個人私自出售發票,或者有權發售可以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向不具備領購、使用上述發票條件者發售發票的行為。無論行為人是一次實施還是幾次實施非法出售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行為,只要發票數量累計達到50份以上的,公安機關就應當立案偵查。

司法機關在對本罪進行量刑時,一方面是需要對非法制造發票的行為和數額進行認定,另一方面還需要對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的數額進行認定,兩種犯罪行為的涉案金額大小都決定了其量刑的情節,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