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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59W)

一、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立案標準的規定具體如下:

《關於適用〈懲治虛開、偽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決定〉的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構成非法制造專用發票罪或出售非法制造的專用發票罪。

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50份以上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200份以上的,屬於“數量巨大”;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1000份以上的,屬於“數量特別巨大”。

二、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的處罰

刑法》第二百零九條 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非法出售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出售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規定處罰。

不管是個人還是單位,在納稅時一般都是需要提交發票的,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在受到納稅申請時,需要按照既定的標準核查該發票是否是真實的,若是在審查之後發現該發票是偽造的,那麼不僅需要將納稅申請駁回,也需要向當地的司法機關反映納稅主體偽造發票這一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