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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中一人承擔全部退賠合法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96W)

一、共同犯罪中一人承擔全部退賠合法嗎?

共同犯罪中一人承擔全部退賠合法嗎?

共同犯罪中一人承擔全部退賠是合法的,一般應該根據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處的地位及作用大小確定其在共同犯罪數額中應負擔的退贓退賠的份額,然後根據其退贓退賠的具體數額與應負擔份額的比值來衡量該被告人是屬於全部還是部分退贓退賠,並據此確定對基準刑的調節比例。

將共同犯罪的數額作為每個被告人的犯罪數額來認定的,但在退贓退賠的問題上我們不能認為只有當每個被告人退贓退賠的部分都達到共同犯罪的數額時才是全部退贓退賠,這樣的觀點超出了公眾對設定這一量刑情節價值基礎的理解。因為規定退贓退賠的量刑情節更多的是從減輕犯罪的危害後果,彌補損失的角度來考慮的。因此當各被告人退贓退賠數額的總和達到了犯罪數額,此時能夠彌補犯罪造成的損失,就應當認定為是全部退贓退賠。

二、共同犯罪的認定條件是什麼?

共同犯罪成立的主體條件是兩人以上。這裡要注意準確對“人”的理解,這裡的“人”是指符合刑法規定的作為犯罪主體條件的人,不僅包括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單位等法律擬製的人。具體而言,既包括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所構成的共同犯罪,也包括兩個以上的單位所構成的共同犯罪,還包括單位與有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所構成的共同犯罪(後兩種情況可稱之為單位共同犯罪,對其處理既要根據總則關於共同犯罪的規定,也要考慮關於單位犯罪的規定)。

對於共同犯罪的判決也是基於相關法律規定來進行的,特別是對於共同犯罪的實施過程中,多名犯罪分子應當根據自己造成的犯罪事實來判決,所以一人承擔全部退賠的行為,在其作為主犯的情況下是可以認定的,具體情況由法院進行合法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