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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犯罪預備是犯罪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31W)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犯罪預備是犯罪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犯罪預備是犯罪嗎?

犯罪預備也屬於犯罪,刑法規定,為了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因此,犯罪預備是犯罪。

關於哪些是犯罪預備行為,刑法沒有更詳細的規定,在實踐中,常見的預備行為有5種:

1、準備工具。如為了搶劫,大量購買管制刀具。

2、練習犯罪的手段。如為了扒竊,練習扒竊的技能。

3、進行犯罪前的調查。如盜竊之前的踩點,殺人之前瞭解被害人的情況。

4、排除實行犯罪的障礙。如要盜竊、搶劫的時候先把人家的狗給毒死。

5、勾引共犯,其中也包括為了實施某種犯罪而組織犯罪集團,這種組織、參加犯罪集團的行為也是犯罪的一個預備行為。如為了盜竊和搶劫,而勾結共犯或者組織犯罪集團就是盜竊、搶劫的預備行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為人組織、領導、參加恐怖活動組織、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屬於實行行為,直接構成犯罪,需要受到刑罰的嚴厲處罰。

二、從輕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1、應當從輕處罰的情形有: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

(2)對於從犯,應當從輕處罰。

(3)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過失犯罪的。

(4)緊急避險或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5)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6)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2、可以從輕處罰的情形有:

(1)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

(5)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處罰

(7)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處罰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

(9)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處罰。

應該這樣講,對於犯罪預備是否會構成犯罪的這個問題,也沒有什麼特別明確的規定,既然法律上規定的對於犯罪預備應該減輕處罰,也可以免除處罰,所以是否構成犯罪要根據犯罪嫌疑人準備的犯罪工具具體分析,如果大量準備爆炸物的話,可能會造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