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的違法行為的規定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63W)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是違法犯罪行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的違法行為的規定是什麼?

《刑法》修正案(九)將《刑法》第253條之一修改為:“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從以上條文內容可以看出,《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修正案(七)的基礎上再次將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納入修改的範圍,且修改幅度較大,在司法實踐中亟須正確理解和適用。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立案標準為: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被他人用於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資訊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通訊內容、徵信資訊、財產資訊五十條以上的;

(四)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五)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資訊、通訊記錄、健康生理資訊、交易資訊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資訊五百條以上的;

(六)曾因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的;

(七)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的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我國的法律法規是嚴厲的打擊我國的違法犯罪的行為的,如果是犯罪嫌疑人侵犯公民個人資訊非法收益達到5000元以上的就可以申請立案偵查了,如果販賣公民資訊500條以上的一般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侵犯公民資訊是違法犯罪行為,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