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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罪的定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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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罪的定義是什麼

日常生活工作中,經常聽到別人說起尋釁滋事罪,那麼你是否知道什麼是尋釁滋事罪?這是從流氓罪中分解出來的一種犯罪,《刑法》中的相關條款對其做了詳細的規定,下面我們呢一起來看看尋釁滋事罪的定義是什麼,對該行為又是如何處罰的。

一、尋釁滋事罪的定義是什麼:

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刑法將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表現形式規定為四種:①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②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③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④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尋釁滋事罪是從1979年刑法第160條規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來的一種罪。1979年刑法第160條規定:“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他流氓活動,破壞公共秩序,情節惡劣的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997年刑法對之作了分解,具體規定為四種犯罪:一是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二是聚眾淫亂罪;三是聚眾鬥毆罪;四是尋釁滋事罪。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對尋釁滋事罪進行了修改。

二、對尋釁滋事罪如何處罰?

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關於尋釁滋事罪定義以及處罰的內容,本站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這裡。刑法中規定,對犯尋釁滋事罪的犯罪分子一般是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之間進行量刑。要是情節嚴重的,則在5到10年之間進行量刑,還會並處罰金。更多尋釁滋事罪的知識,你可以到本站網站的相關欄目進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