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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標準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6.53K)

關於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標準是什麼?

.正常的集資是一個企業單位為了擴大自己的規模,或者自己的業務,而籌集資金進行建設的一項活動,是符合國家法律的。但是有些企業單位會出現違法集資的行為,這種行為在法律上將會受到嚴重的懲罰,那關於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標準是什麼?

一、單位集資詐騙罪數額標準是多少?

集資詐騙罪中的非法佔有目的,應當區分情形進行具體認定。行為人部分非法集資行為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對該部分非法集資行為所涉集資款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非法集資共同犯罪中部分行為人具有非法佔有目的,其他行為人沒有非法佔有集資款的共同故意和行為的,對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行為人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在1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

二、單位集資詐騙罪應該如何處罰?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集資詐騙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單位集資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其行為屬於“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

1、攜帶集資款逃跑的;

2、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3、使用集資款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4、具有其他欺詐行為,拒不返還集資款,或者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對於實施上述非法集資的行為之一,數額達到10萬元以上的,公安機關就應當立案偵查。

非法集資是一種非常惡劣的行為,通常會給受害者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給社會造成嚴重的不良後果,相應的懲罰也是非常的嚴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