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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收買被拐賣兒童罪怎麼辦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24W)

一、犯了收買被拐賣兒童罪怎麼辦?

犯了收買被拐賣兒童罪怎麼辦

應該立即投案自首,爭取從輕處罰。意識到發生犯罪行為後,立即向公安機關自首,這樣,按照《刑法》規定,可以獲得從輕減輕處罰。如果犯罪情節不重、沒有造成重大後果的,還有希望獲得免予起訴。所以,投案自首是最好的選擇。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自首的處理原則:

第六十七條 【自首】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二、收買被拐賣兒童罪的判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一條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非法剝奪、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傷害、侮辱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並有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又出賣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從輕處罰;按照被買婦女的意願,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三、拐賣兒童罪怎麼判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條 【拐賣婦女、兒童罪】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姦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

涉嫌收買拐賣兒童罪的話,正常情況下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就算自己沒有虐待孩子的行為,但是從人販子手中買孩子本來就是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調查拐賣兒童案件的時候,肯定也要查出孩子被賣到了哪裡,買孩子的人也要被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