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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未成年懷孕法律責任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3W)

一、導致未成年懷孕法律責任是什麼?

導致未成年懷孕法律責任是什麼?

與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不管對方是否自願,都構成強姦罪,14到18歲只要雙方是自願的不算犯法。違反本法規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其他法律、法規已規定行政處罰的,從其規定;造成人身財產損失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予以勸誡、制止;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二、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為人不明知是不滿十四歲的幼女雙方自願發生性關係是否構成強姦罪問題的批覆》

行為人明知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係,不論幼女是否自願,均應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強姦罪定罪處罰;行為人確實不知對方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雙方自願發生性關係,未造成嚴重後果,情節顯著輕微的,不認為是犯罪。

由此可見,我國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力度是很大的,有專門的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法。導致未成年懷孕法律責任要根據情況來說,如果未成人未滿十四周歲,則對方應該構成強姦罪,公安機關會追究其刑事責任。如果未成年人大於十四周歲,雙方自願的情況下懷孕的,則對方不承擔法律責任,只可以承擔一些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