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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集資詐騙判幾年?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56W)

我國的集資詐騙判幾年?

集資詐騙在生活中經常遇到,我國的法制化程度在不斷的增高,人們對法律的認識也在不斷的加深,法律也在不斷完善,人們都能認識到法律的重要性,對於集資詐騙的惡劣行為很多投資者深惡痛絕,因為集資詐騙將會給投資者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那我國的集資詐騙判幾年?下面就詳細介紹。

一、什麼是非法集資罪:

非法集資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所謂非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個人或其他組織未經批准。違反法律、法規,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眾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行為實質所在。

二、非法集資罪判幾年:

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應被追究。

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它嚴重情節的,處 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法律解讀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一百九十九條 犯本節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之罪,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第二百條 單位犯本節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巨九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集資詐騙在生活中的主要作案物件是投資者,一般情況下自己詐騙涉嫌的資金比較巨大,法制化程度近幾十年在不斷的增強,任何問題都需要法律來解決。對於個人的影響也就比較大,對於社會的影響很是惡劣,法規中有詳細的規定,從而來保障人們群眾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