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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獵捕瀕危野生動物罪怎麼判?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77W)

非法獵捕瀕危野生動物罪怎麼判?

人與大自然和諧相處是我們一直堅持的理念,並且每個人都應將這一信念記在心上落實到生活中。野生動物是受到保護的,我國一直在落實野生動物保護工作,捕獵瀕危野生動物是違法的行為,非法獵捕瀕危野生動物罪怎麼判?

一、非法獵捕瀕危野生動物罪怎麼判?

《刑法》第341條第1款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346條 單位犯本節第三百三十八條至第三百四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根據刑法第341條第1款之規定,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刑法第346條規定,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罪的規定處罰。

備註:

要按照保護級別量刑,

殺害1級保護動物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殺害2級保護動物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殺害3級保護動物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單獨判處罰金。

二、非法獵捕瀕危野生動物罪構成特體

罪體

行為: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的行為是違反國家有關野生動物保護法規,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由此可見,本罪的行為具有以下兩種情形:(1)獵捕。這裡的獵捕,是指採取特定方法抓捕。(2)殺害。這裡的殺害,是指殘害致死。

客體: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的客體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這裡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根據2000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的規定,是指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國家一、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附錄二的野生動物以及馴養繁殖的上述物種。

罪責

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的責任形式是故意。這裡的故意,是指明知是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而予以獵捕、殺害的主觀心理狀態。

犯有非法獵捕瀕危野生動物罪的人會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只是一般的情形,動物受保護的等級分別為一二三級,非法捕獵動物的等級不同判刑時所受到的刑罰也是不同的。我們每個人都應該為保護大自然的環境獻上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