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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罪最多拘留多少天就需要提請批捕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79W)

盜竊罪最多拘留多少天就需要提請批捕

一、盜竊罪最多拘留多少天就需要提請批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進行刑事拘留後,如果需要逮捕當事人的,公安機關應該在拘留後的三日內提請逮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二、涉嫌盜竊罪檢察院批捕的條件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人民檢察院辦理刑事案件規則》的規定,逮捕的條件為:

1、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所謂“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是指同時具備下列情形:

(1)有證據證明發生了犯罪事實。

(2)有證據證明該犯罪事實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

(3)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的犯罪行為的證據已有查證屬實的。

2、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3、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盜竊行為構成犯罪的話,不是刑事拘留37天就會直接放了當事人的,如果盜竊不構成犯罪,治安拘留的時間最多是15天,到15天之後就會釋放當事人,而刑事拘留的話,正常情況下刑事拘留的下一步就是提請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