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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數額巨大標準是怎樣的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74W)

詐騙數額巨大標準是怎樣的

詐騙犯罪屬於財產性犯罪中的一種,同時也是人們在生活中比較常見的一種。法官在判刑的時候,需要充分考慮到詐騙的數額,這其中分為數額較大、數額巨大以及數額特別巨大。那到底詐騙數額巨大標準是怎樣的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在進行了解。

一、詐騙數額巨大標準是怎樣的

數額巨大標準: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3萬元至5萬元)的,屬於“數額巨大”。

二、詐騙罪判多少年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一十條第二款 使用欺騙手段騙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六十九條 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 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條第三款 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姦淫婦女、詐騙財物的,分別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汙、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祕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相關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網際網路安全的決定》(2000.12.28)為了保護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利,對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利用網際網路進行盜竊、詐騙、敲詐勒索。

[相關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 解釋》(1996.12.16 法發[1996〕32號)

為依法懲治詐騙犯罪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的有關規定,現就審理詐騙案件的幾個具體問題解釋如下:

一、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

經過上文的講解我們瞭解到詐騙數額巨大的標準為30000元-50000元,而數額巨大屬於詐騙中比較嚴重的情節,因此在處罰上面一般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間量刑,同時判處罰金。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營口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