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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詐騙罪的數額巨大標準是什麼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6.24K)

合同詐騙罪的數額巨大標準是什麼

合同詐騙罪是一種特殊的詐騙犯罪,我國刑法對其的處罰是根據詐騙所得的數額而具體確定的。於是很多人都很好奇,合同詐騙罪的數額巨大標準是什麼?如何對合同詐騙進行處理呢?對於這兩個問題的回答,請大家閱讀下文了解。

一、合同詐騙罪數額巨大的標準

合同詐騙罪“數額較大”是指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1萬元以上,單位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數額巨大”,是指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萬元以上,單位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數額特別巨大”,指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30萬元以上,單位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200萬元以上的。

“其他嚴重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作案動機和手段惡劣的;

(2)多次行騙造成惡劣影響的;

(3)致使被害人受損而生活困難的;

(4)拒絕退贓、償還債務和賠償損失的。

合同詐騙罪的數額巨大標準是什麼 第2張

“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他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2)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救災、搶險、防汛、扶貧、醫療款物等,造成嚴重後果的;

(4)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5)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6)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二、合同詐騙如何處理

首先合同詐騙罪數額,犯罪有起刑點,具體數額請參照當地有關規定各地標準。數額未達起刑點不能定罪只能通過民事程式解決,可以向法院起訴或者報警處理。

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合同詐騙罪的數額巨大標準是什麼 第3張

判斷是否構成合同詐騙罪:

本罪的構成要件是:

1、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刑法規定了五種犯罪行為方式。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自然人和單位均可以構成本罪的主體。

4、本罪在主觀方面由故意構成,且須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是在騙取他人的財物,但出於非法佔有的目的,積極追求犯罪結果的發生。本罪的犯罪動機可以是多種多樣的。行為人主觀上沒有上述詐騙故意,只是由於種種客觀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所欠債務無法償還的,不能以詐騙罪論處。構成詐騙罪的行為人主觀上的非法佔有目的,既包括行為人意圖本人對非法所得的佔有,也包括意圖為法人、單位或第三人對非法所得的佔有。

因為合同詐騙罪既可以由自然人構成,也可以由單位構成,所以在對合同詐騙罪數額巨大標準進行認定的時候,要分兩種情況。即自然人觸犯合同詐騙罪的,數額巨大的標準是5萬元以上;單位觸犯合同詐騙罪的,數額巨大的標準是在50萬元以上。希望小編帶來的文章能夠幫助大家解開疑惑,若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需要諮詢的,歡迎聯絡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