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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偽劣農藥罪判刑標準細分有哪些?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96W)

一、銷售偽劣農藥罪判刑標準細分有哪些?

銷售偽劣農藥罪判刑標準細分有哪些?

銷售偽劣農藥罪判刑標準細分為三種情況,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條 生產假農藥、假獸藥、假化肥,銷售明知是假或者失去使用效能農藥及其獸藥、化肥、種子,或者生產者及銷售者以不合格的農藥與獸藥、化肥、種子冒充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使生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使生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所謂農藥,是指用於防治藥、蟲、草、鼠害、調節植物生長髮育的農用化學藥蟲劑、殺菌劑、除草劑等。所謂獸藥,是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畜禽等等生產管理法規,生產及銷售偽劣農藥及其獸藥、化肥、種子等農用生產資料,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行為。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等是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國家為了加強對農用生產資料的生產和銷售,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行政法規,建立了比發出了《關於整頓和加強獸藥管理,取締假劣獸藥的通知》、《關於加強農藥管理堅決制止和取締生產、經銷假劣化肥的暫行規定》、《關於加強農藥管理嚴厲打擊製造、銷售偽劣農藥活動的通知》。

二、本罪與破壞生產經營罪的界限

認定本罪要注意與破壞生產經營罪的區別。其主要是:

(1)本罪一般是出於非法牟利的目的,後罪則是出於洩憤報復或者其他個人目的;

(2)本罪在客觀方面一現為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並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行為。行為與結果之間並非直接相連,而是通過消費者購買並使之罪,依其情節分別承擔刑事責任。

不法分子銷售偽劣農藥的行為,必須對他人造成了嚴重的侵權行為,嚴重的可以導致農作物的嚴重損失,國家也出臺了一系列的規定,來對相關事項進行明確,如果涉及到上述犯罪事實的,應當依據實際來進行判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