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犯罪嫌疑人是什麼意思?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29W)

一、犯罪嫌疑人是什麼意思?

犯罪嫌疑人是什麼意思?

犯罪嫌疑人,又稱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對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訴的人,在檢察機關正式向法院對其提起公訴以前的稱謂。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無罪推定的原則,除非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犯罪嫌疑人是無罪的。在刑偵實踐中,犯罪嫌疑人可能被不在場證據和其他科學證據排除嫌疑。刑事偵查終結後受到刑事指控的犯罪嫌疑人稱為刑事被告人。依無罪推定的原則,除非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不然犯罪嫌疑人是無罪的。

我國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可以被取保候審,但有條件: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並且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二、犯罪嫌疑人與罪犯的區別是什麼

一個是還在調查階段沒有判決,而另一個則是已經判決確定其已經犯罪。

嫌疑人是還在調查階段沒有判決,犯人是已經判決確定其已經犯罪。都是概念都運用於刑法中。

在法院未做有罪判決或者作出的有罪判決未生效之前,都稱為犯罪嫌疑人。

在有罪判決生效,之後就要開始服刑,稱之為罪犯。

1、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是指未經審判,沒有認定有罪,但是經公安機關確認有重大嫌疑的人,包括移送檢察機關時也是使用這個稱謂。

所謂的犯罪嫌疑人是指在偵查、起訴階段,被懷疑犯有某種罪行,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

2、犯罪

犯罪嫌疑人經法院審判,被判了刑後是罪犯。

綜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是指犯罪偵查機關的偵查物件或者被偵查線索初步確定的懷疑物件,在辦案過程中,被懷疑物件需配合警方辦案,以促進案件進展,最後才能確定是否為嫌疑人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