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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對偷竊罪既遂的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05W)

一、新刑法對偷竊罪既遂的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新刑法對偷竊罪既遂的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盜竊罪的認定標準是怎麼樣的?

1、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為起點  。

2、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為起點。

3、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為起點。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三、偷竊罪可以判緩刑嗎?

犯罪嫌疑人初次犯罪、臨時起意、積極退贓、認罪態度好的,法官可以考慮宣告緩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綜合上面所說的,偷竊罪就是屬於在沒有得到他人同意的情況之下而盜竊他人的錢財,這種行為是容易導致他人的利益受到,只要所偷竊的金額達到了法律所規定的範圍,那麼就會構成刑事犯罪,一般在處罰的時候就會按數額的大小來進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