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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國有資產罪的刑事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78W)

一、私分國有資產罪的刑事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私分國有資產罪的刑事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九十六條 【私分國有資產罪】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違反國家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較大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私分國有資產罪數額巨大標準是什麼?

目前,司法實踐中,檢察機關辦理案件主要依照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規定:私分國有資產或者私分罰沒財物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即將犯罪數額10萬元視為“數額較大”的起點,予以立案偵查。對於如何認定私分國有資產“數額巨大”,在司法實踐中,存在“不同案件有不同標準、不同地區有不同標準”的現象。我國各地對私分國有資產犯罪“數額巨大”的認定標準是不統一的,並且存在相當大的差距。

三、私分國有資產罪的庭審流程是怎樣的?

(1)開庭

開庭是法庭審理的開始,其任務是為完成實體審理做好程式上的準備。

(2)法庭調查

法庭調查是法庭審判的核心階段。在這一階段,合議庭要在公訴人、當事人、辯護人、代理人等的參加下,通過提出證據和對證據進行質證,當庭調查證據,全面查明案件事實,為法庭作出正確的裁判提供事實根據。

(3)法庭辯論

法庭辯論是指控辯雙方在審判長的主持下,依據法庭調查中已經調查的證據和有關法律規定,對證據有何種證明力和被告人是否有罪、所犯何罪、罪責輕重、應否處刑和如何處罰等問題,提出自己的意見和理由,在法庭上當面進行論證和反駁的訴訟活動。法庭辯論活動,既是控方揭露犯罪,證實犯罪的活動,也是辯方據理反駁控訴,維護被告人合法權益的活動。辯論越深入越有利於法庭全面分析判斷案情,旁聽群眾也容易深入瞭解案件真相和來龍去脈。

(4)被告人最後陳述

(5)評議和審判

私分國有資產罪的犯罪主體是國企事業單位,所以,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工作人員是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國企事業單位的領導層。不能把國家資產資質分給單位的在職員工,國有資產是要依法上交給國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