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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七天後死亡負刑事責任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36W)

交通事故七天後死亡負刑事責任嗎

交通事故七天後死亡不影響被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交通事故統計暫行規定》

第8條交通事故受傷人員於事故發生7天以後死亡的,不列入死亡人數統計範圍。

因搶救治療過程中發生醫療事故導致交通事故受傷人員死亡的;以及載運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因燃燒、爆炸以及危險化學品洩漏導致人員傷亡的,不列入交通事故傷亡人數統計範圍。

刑法》第133條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133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