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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致死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3.25W)

一、車禍致死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車禍致死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1、總的來說,交通事故致死是不一定會負刑事責任的。

2、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內容,違反了我國相關的交通法規,繼而造成了重大事故的,導致了人員傷亡或者公共財產損失的情況,根據我國法律應當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處罰。但如果沒有違反交通法規,並不構成交通肇事罪,即使致人死亡也不負刑事責任。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如何劃分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

1、因一方當事人過錯,導致發生交通事故,需承擔全部的責任;

2、因兩方或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導致發生交通事故的,則需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的作用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需要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以及次要責任;

3、如各方當事人均不是導致發生交通事故的,則屬於交通意外事故,各方無需負責任。

4、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在現實生活當中發生車禍並且導致他人死亡的話,是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判斷,如果是因為違反了交通法規從而導致事故發生的話,那麼是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的量刑,一般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最高處以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