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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致人死亡承擔的責任是什麼?

交通事故責任 閱讀(2.87W)

車禍致人死亡的,此時就不僅僅是簡單的交通事故了,很大可能行為人會構成犯罪,即交通肇事罪。這種情況下需要承擔責任也就不止交通方面的責任。那到底車禍致人死亡承擔的責任是什麼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車禍致人死亡承擔的責任是什麼?

一、車禍致人死亡承擔的責任是什麼

(一)刑事責任

1、《刑法》第133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3、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二)民事責任

1、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方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責任比例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及車輛的具體情況,賠償義務人有車輛駕駛人、車主。如果車輛屬於單位,駕駛人是執行職務行為,則賠償責任由車輛所屬單位承擔;如果駕駛人在駕駛中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事故發生,單位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駕駛人追償。

3、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負責賠付;如果機動車購買了三責險及其他險種,各個險種也在相應的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承擔賠付責任。

4、具體的賠償專案有;喪葬費、死亡補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

二、車禍致人死亡賠償注意什麼

(一)賠償專案的問題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二)死亡賠償金的主張及計算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於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三)被扶養人的生活費的主張和計算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車禍致人死亡承擔的責任其實包括了三方面,即民事賠償責任、交通行政責任以及刑事責任。但就其中的刑事責任來講,一般是構成了犯罪的,才需要承擔這部分責任,最高情況下可以對行為人處1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