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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後職務侵佔可以立案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05W)
報警後職務侵佔可以立案嗎

一、報警後職務侵佔可以立案嗎?

滿足以下條件的公安機關可以立案:

(一)案件依法應由本機關管轄;

(二)經審查案件來源材料,控告、檢舉、自首等,確實存在犯罪事實;

(三)根據犯罪事實的情節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二、職務侵佔立案後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撤案?

(一)沒有犯罪事實的;

(二)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四)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職務侵佔案件中公安機關需要查明的犯罪事實有哪些?

(一)犯罪行為是否存在;

(二)實施犯罪行為的時間、地點、手段、後果以及其他情節;

(三)犯罪行為是否為犯罪嫌疑人實施;

(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五)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動機、目的;

(六)犯罪嫌疑人的責任以及與其他同案人的關係;

(七)犯罪嫌疑人有無法定從重、從輕、減輕處罰以及免除處罰的情節;

(八)其他與案件有關的事實。

四、職務侵佔不構成犯罪公司可以開除員工嗎?

職務侵佔不構成犯罪的,公司可以依據規章制度開除員工,利用職務之便侵佔公司財產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一般在勞動關係中,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職務侵佔罪並不是告訴才處理的案件,所以公司只能到公安機關報案,但職務侵佔數額低於6萬元的,公安機關不能立為刑事案件,低於6萬元的,公司只能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該職員返還侵佔公司的財產,並可以按照規章制度單方面開除該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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