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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假藥罪應該怎麼處罰?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6.27K)

一、生產假藥罪應該怎麼處罰?

生產假藥罪應該怎麼處罰?

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檔案的;

(三)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二、銷售假藥罪如何來判斷?

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的關鍵,是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是否足以產生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結果。實踐中對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判斷,一般來說應依賴於對假藥這種物質和他人使用假藥的可能性的事實判斷。

例如。對假藥的成分、性質、效用的醫學鑑定以及對他人使用假藥的可能性的推斷。對於雖屬假藥,但對人體健康不一定產生嚴重危害的情況,需進行具體鑑定,若藥品本身不危害人體健康的,當然不能認定為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此時,如果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可以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若藥品本身可能會對人體健康產生嚴重危害的,當然應認定為生產、銷售假藥罪。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生產銷售假藥行為已經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危害的話,那麼肯定是需要進行一定的處罰的,通常狀況之下是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來進行處罰結果對於身體健康已經造成嚴重影響,到按照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