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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必須是一個罪名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3.14W)

一、共同犯罪必須是一個罪名嗎

共同犯罪必須是一個罪名嗎

在司法實踐中很多刑事犯罪是屬於共同的犯罪,由兩名以上的犯罪分子共同實施的,共同犯罪行為需要對所有的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責任,但不同的犯罪分子量刑的標準是不一樣的。

共同犯罪的罪名可以是不一樣的。首先共同犯罪是指由兩個以上的犯罪分子共同實施罪行為的犯罪形態,而共同實施的犯罪不一定是同一性質的犯罪,犯罪是有轉化的。

共同犯罪不一定就形成共同的罪名,在實施共同犯罪活動中,犯罪行為是會進行轉化的,實施犯罪行為的人犯罪情節嚴重,罪名進行轉化的,就會形成不同的犯罪罪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

 根據刑法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犯罪分子到案後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發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經查證屬實;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阻止他人犯罪活動;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於國家和社會的突出表現的,應當認定為有立功表現。

二、二人犯罪是共同犯罪嗎

分情況的。共同犯罪包括兩個人一起犯罪的情況,根據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的特徵:

1、犯罪主體必須是在二人以上。無論是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或者兩個以上的單位,或者一方是自然人,另一方是單位均可以構成共同犯罪。作為自然人構成的共同犯罪的主體,必須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

2、犯罪客觀方面必須具有共同的犯罪行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為都是指向同一的目標彼此聯絡,互相配合,結成一個有機的犯罪行為整體。一是各共同犯罪人所實施的行為都必須是犯罪行為;二是各個共同犯罪人的行為由一個共同的犯罪目標將他們的單個行為聯絡在一起,形成一個有機聯絡的犯罪活動整體;三是各共同犯罪人的行為都與發生的犯罪結果有因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