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拘役是看守所還是拘留所執行?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68W)

一、拘役是看守所還是拘留所執行?

拘役是看守所還是拘留所執行?

拘役由公安機構在就近的看守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拘役就是主刑的一種。即將輕罪犯人短時期的監禁在一定的場所,剝奪他的自由的一種刑罰。拘役的期限,一般情況下為十五日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可以到一年。被判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構就近執行。拘役由公安機構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拘役是一種短期剝奪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罰方式,由公安機構就近實行關押改造,拘役是介於管制刑和有期徒刑之間的一種主刑,算是較輕的一個主刑。適用於犯罪性質輕微但是仍然需要關押的犯罪分子,關押時間短期,並且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給個月可以回家一到兩天,可以參加勞動並酌量獲取報酬。

二、拘役可以和管制一起執行嗎?

不可以一起執行,管制是對罪犯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實行社群矯正。判處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勞動,在勞動中應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執行有期徒刑。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執行完畢後,管制仍須執行。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其中附加刑種類相同的,合併執行,種類不同的,分別執行。

拘役是剝奪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在刑罰體系中,拘役是一種介於管制與有期徒刑之間的一種主刑,算是較輕的一個主刑。適用於犯罪性質輕微但是仍然需要關押的犯罪分子,關押時間短期,並且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給個月可以回家一到兩天,可以參加勞動並酌量獲取報酬。

拘役是看守所執行的,拘役和管制是不能夠一起執行的,這兩種刑罰都是主刑,不能同時適用,被判管制的犯人可以不關押,但是要限制其自由,由社群進行矯正,被判拘役的犯人需要由公安機構就近執行,限制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