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犯了欺詐發行債券罪怎麼量刑處罰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36W)
犯了欺詐發行債券罪怎麼量刑處罰

一、犯了欺詐發行債券罪怎麼量刑處罰

法律上沒有欺詐發行債券罪,但是存在欺詐發行證券罪,這項罪名一般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涉案數額特別巨大、後果特別嚴重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六十條

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等發行檔案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存託憑證或者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後果特別嚴重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實施前款行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後果特別嚴重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二、欺詐發行證券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即國家對證券市場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資者(即股東、債權人和公眾)的合法權益。公司的招股說明書、認股書以及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等是公司設立或公司、企業向社會籌集資金的重要書面檔案,便於國家對證券市場的監管以及投資者對其投資價值的正確估量。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上必須具有在招股說明書、認股躬、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主要是單位。自然人在一定條件下也能成為犯罪的主體。即在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過程中,發起人製作虛假的招股說明書、認股書發行股票,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而構成犯罪的。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上只能依故意構成,過失不構成本罪。即行為人明知自己所製作的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債券募集辦法等不是對本公司狀況或本次股票、債券發行狀況的真實、準確、完整反映,仍然積極為之者。

欺詐發行證券罪有兩種處罰意見,公司的股票和證券都受法律的保護,證券是一種金融契約,證券的利息需要事先確定,屬於固定利息證券。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最典型的政府債券就是國庫券,在發行債券的過程中不能存在違法行為。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