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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了拘役還能緩刑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12W)
法院判了拘役還能緩刑嗎?

法院判處拘役之後還可以緩刑。

我國《刑法》第72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

第74條規定:“對於累犯,不適用緩刑。”據此可知我國刑法中緩刑的適用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適用的物件必須是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這可以說是緩刑適用的前提條件,不具備這一條件,緩刑的適用於就會無從談起。對此應明確兩點:

1、必須是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才可以考慮適用緩刑。其他主刑,如超過3年的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都不能適用緩刑,因為處這些刑罰的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都是嚴重犯罪;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由於不被關押,放在社會上一樣可以對其進行考察,沒有必要適用緩刑;對於附加刑,不管是獨立適用,還是附加適用,都不適用緩刑。

2、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宣告刑,而不是法定刑。

其一,我國《刑法》規定的法定刑幅度比較大。絕大多數犯罪都掛有多個刑種或跨有較長刑期,如果依法定刑為準,就會使緩刑的適用範圍大大減少,不利於緩刑的積極作用的發揮。

其二, 依宣告刑為標準,更能體現緩刑的要求,實現緩刑的積極作用。

宣告刑較法定刑而言,更能體現具體犯罪的個性差異,因為宣告刑是法官在綜合考慮被告人的犯罪的客觀危害及人身危險性的基礎上而綜合具體案情得出來的。緩刑適用的依據是在考慮犯罪客觀危害的同時,更加註重犯罪人主觀惡性的大小。如果犯罪人主觀惡性較大,再次犯罪的危險性很強,法官就會在法定刑幅度內處較重的刑罰,反之,就會處較輕的刑罰。

所以只要是滿足申請緩刑的條件,都是可以申請緩刑的。通常如果是被判處拘役,那麼說明當事人的犯罪情形是屬於比較輕的,因此是可以向法院申請緩刑,但是申請緩刑除了在拘役和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刑期這兩個條件之外還必須要滿足犯罪情節比較輕,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並且犯罪分子是具有悔改之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