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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哪些罪會被判死刑 | 判死刑怎麼爭取改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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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哪些罪會被判死刑,判死刑怎麼爭取改判死緩

雖然我國已經取消了很多犯罪的死刑處罰,但對於一些重罪,仍然是保留了死刑的。不過,我國一貫也堅持慎用死刑,針對一些罪刑比較惡劣的犯罪,才會對行為人適用死刑。那麼具體說來犯哪些罪會被判死刑呢?請從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犯哪些罪會被判死刑

剝奪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罰方法,是最嚴厲的一種刑罰。又稱“生命刑”、“極刑”。

我國現行刑法對死刑的罪名共有68種,在目前的情況下,我國還不能取消死刑,主要的原因是我國的國情所決定的,人口眾多,整體國民素質較低,對犯罪的仇視、對死刑的認可(這可能是最主要的)、“殺人償命”等原始法律觀念根深蒂固,以前法院宣判死刑佈告中常出現“不殺不足以平民憤”是“中國特色”吧。而取消死刑是人類文明進步的要求,死刑在我國最終也肯定會取消,事實上,我國在近來的司法實踐中已減少對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儘管最高人民法院並沒有公開承認這一事實)。

死刑,是嚴格控制的,他只適用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所謂“罪行極其嚴重”,是指對國家和人民的危害極其嚴重和情節特別惡劣,即使是這樣,如果不是必須判決死刑立即執行的,可以判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因此,要判處死刑的,在刑法分則規定的具體犯罪行為法定情節上都有“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造成嚴重後果、致人重傷、死亡、損失特別嚴重”等規定。

死刑不適用下列罪犯:

1、未成年人;

2、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

死刑由中級人民法院判決。

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死刑外,其他由高階人民法院或者中級人民法院判決的死亡案件,都必須按規定的程式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對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案件,可以由高階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的執行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下達死刑執行命令,由判決死刑的人民法院執行死刑。

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期間,從判決之日起計算,期滿減為有期徒刑的,從死刑緩期執行期滿計算。

二、被判死刑後怎麼爭取改判死緩

1、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上的立功是指:犯罪人犯罪後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以及其他對國家和社會有突出貢獻的行為;

2、重大立功表現則是:犯罪人犯罪後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查證屬實;或者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協助司法機關抓獲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對國家和社會有重大貢獻的行為;

3、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死刑犯檢舉揭發的犯罪案件必須與自己犯罪危害性同等,即也是處死刑的案件,方可從輕、減輕處罰,系重大立功表現。

多多少少我國現在還是保留了死刑制度,不過僅僅是對一部分犯罪規定可以對犯罪分子判死刑。應當注意的是死緩僅僅是屬於死刑當中的一種情況,並不是刑罰中主刑的一種。而且不是必須要判處死刑的,都可以處死緩。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鄭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