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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建省幫信罪怎麼量刑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78W)
在福建省幫信罪怎麼量刑

一、 在福建省幫信罪怎麼量刑

幫信罪的量刑標準如下:

3、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單位犯幫信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3、若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

【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儲存、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幫信罪中的支付結算金額如何計算

幫信罪中的支付結算金額按照涉案賬戶的流入資金來計算,《刑法》條文中並沒有對支付結算金額的明確定義,通俗的解釋就是行為人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進行支付結算的銀行卡或支付賬戶的交易流水,交易流水的計算司法實踐中是按照涉案賬戶的流入資金來計算的。因此,入賬金額就是支付結算金額。

三、幫信案件中被害人前期獲得的投資返利屬於違法所得嗎

1、幫信案件中被害人前期獲得的投資返利不屬於違法所得

在投資型詐騙中,雖然從銀行結算的角度看,被害人前期獲得的投資返利與涉案銀行賬戶內其他支出金額一樣,也是銀行支付結算的一部分。但因其不是違法所得,在審查被幫助物件是否構成電信網路詐騙犯罪時,不應將其計入犯罪金額,也不應計入認定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時的支付結算金額。

2、支付結算金額二十萬元以上應為正犯的違法所得

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支付結算幫助,情節嚴重的,構成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根據共犯從屬性原理,構成幫助犯的前提是正犯實施了資訊網路犯罪,行為人所幫助的物件的行為構成犯罪。在被幫助物件實施的是電信網路詐騙犯罪的情形下,按照對“為其犯罪提供支付結算幫助”的文義理解,是為犯罪(符合構成要件的不法行為)而非一般違法活動提供支付結算幫助。因此,將支付結算金額解釋為電信網路詐騙的犯罪金額是符合語義邏輯的。

四、幫信罪開庭後多久宣判

幫信罪判刑需要的時間是: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福建省幫信罪怎麼量刑的問題,回答是原則上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辦理幫信罪案件途中,若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看完本篇文章內容,如果沒有完整解答您的問題,可以點選下方“立即諮詢”按鈕諮詢問題,會有專業律師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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