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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打架侵權造成的侵權責任承擔人是誰?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45W)

一、因打架侵權造成的侵權責任承擔人是誰?

因打架侵權造成的侵權責任承擔人是誰?

誰打架造成了他人的侵權,那麼責任的承擔人就是誰。遇到了打架,首先需要報警,然後鑑定傷情,根據傷情鑑定按照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和責任劃分索要賠償。

輕微傷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和對方協商賠償問題,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等,就賠償問題協商不成的,到法院訴訟解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侵害人身的財產損害賠償範圍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三、侵害人身權益的財產損失賠償額的確定方法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難以確定,侵權人因此獲得利益的,按照其獲得的利益賠償;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四、損害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

損害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商不一致的,賠償費用應當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應當提供相應的擔保。

所以在一起打架事故中,因為打架導致了他人的人身安全或者是財產安全方面的權益受到了侵害,那麼打架事故的發起人,打架事故的參與人,還有打架事故造成直接侵權人都是需要承擔責任的,嚴重的還可能需要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