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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詐騙罪自首關多久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73W)
根據規定詐騙罪自首關多久

一、根據規定詐騙罪自首關多久

根據實際情況判斷,有自首情節可以從輕或免除處罰。

一般來說:公安機關拘留後的三天內就應提請檢察院決定是否批捕,特殊情況可延長1-4天。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詐騙罪的量刑如下: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七條

自首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二、自首有哪幾種

1、自動投案

自動投案,一般是指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機關發覺,或者雖被發覺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訊問、未被採取強制措施時,直接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從而將自己置於司法機關的合法控制下,接受司法機關的審查與裁判的行為。

2、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即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後,如實交代自己所犯的全部罪行。“如實”的實質是既不縮小也不擴大自己的罪行。

3、特別自首

特別自首,也稱準自首,是指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為。

司法機關掌握的或者判決確定的罪行屬不同種罪行。如果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與司法機關已掌握或者判決確定的罪行屬同種罪行的,可以酌情從輕處罰;如實供述的同種罪行較重的,一般應當從輕處罰。

對於刑事犯罪,如果有自首行為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從輕或者是免除處罰,自首可以分為自動投案、特別自首以及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而詐騙罪在自首以後具體要關押多久,則需要根據案件的嚴重程度來判斷。一般詐騙罪的量刑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