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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有期徒刑三年能否緩刑或者減刑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3.33W)

判有期徒刑三年能否緩刑或者減刑

一、判有期徒刑三年能否緩刑或者減刑?

判有期徒刑三年,滿足法定條件的可以緩刑或減刑。

1、緩刑的適用條件是: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2、減刑的條件是:

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二、緩刑和減刑的區別有哪些?

1、概念不同。緩刑指根據被判處刑罰的罪犯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規定一定的考驗期,暫緩刑罰的執行;減刑是指對原判刑期適當減輕的一種刑法執行活動。

2、適用物件不同。緩刑的適用物件只能是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減刑適用於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3、執行方式不同。緩刑由法院判決執行;減刑由執行機關向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提出減刑建議書。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對確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實的,裁定予以減刑。

對於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來講,如果符合緩刑的適用條件,人民法院在判刑的時候就會直接宣告緩期執行,但是要注意,緩刑考驗期不能減刑。如果法院沒有宣告緩刑,犯罪分子需要在監獄中服刑,服刑期間滿足法定條件的,也有減刑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