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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律師怎樣辯護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9.7K)

律師在此類案件的辯護中,要把握好以下幾個方面:

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律師怎樣辯護

1、首先從思想上,絕對不能認為既然當事人都認罪認罰了,律師就不需要辯護了,或者既然當事人都認罪認罰了,律師就可以偷懶去應付一下就可以了。如果律師真的這樣做,當事人請律師就沒有價值,如果當事人認為請了律師沒有任何意義就不必請律師了,這種想法和做法,豈不砸了自己的飯碗。所以律師在面對這樣的案件的時候,千萬不能在思想上去應付辯護或者不去盡心辯護。而是要和普通案件一樣盡心盡力去辯護。這是首先在心理上不能出現的錯誤。

2、在此類案件辯護中,要儘量存大同求小異,不要吹毛求疵去應對公訴人或讓審判人員反感。因為此類案件,當事人已經認罪認罰了。那麼在不是關鍵問題上,或對量刑影響不大的問題上,就一定不要去糾纏不休。如果犯了此大忌,不但幫助不了自己當事人,而且可能還害了當事人。那麼當事人就成了冤大頭了。所以在此類案件中,就要必須做到,不但有話必說,還要有話會說,更要有話簡單的說,一定簡明扼要,不要囉嗦。可說不可說就不說。

3、認真分析研究案情,詳盡瞭解案情,做好把關的工作。當事人認罪認罰案件,不代表此類案件就一定沒有任何問題。所以律師還要從專業律師的角度,再認真分析一下案件在定罪量刑上,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定性是否正確、量刑是否恰當?只有在原則上無問題時,才能考慮以當事人認罪認罰的案件,去給當事人做辯護。

4、辯護觀點一定要標新立異,讓公訴人、法官及當事人感到律師是在用心辯護,動力腦筋辯護,而非是在應付辯護。在法庭上話並不一定非要多,但爭取一定要精。如果做不到,就最好免開尊口,最起碼不要讓法庭上的人感覺是在說廢話。

律師在認罪認罰案件中進行辯護時,不要人認為犯罪人認罪認罰了,就沒有必要費心費力的給當事人進行辯護,要認真分析研究案情,儘可能的找到能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據,盡心盡力的為當事人辯護獲得從輕處罰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