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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露個人資訊的處罰是什麼?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56W)

洩露個人資訊的處罰是什麼?

現在是大資料時代,個人的資訊變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重要。在生活中,很多人都被詐騙電話騷擾過,其實也就是個人資訊洩露的一種危害。我們的刑法在打擊洩露個人資訊犯罪活動方面也在不斷完善條款,那麼洩露個人資訊的處罰是什麼?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小編總結的這篇文章。

一、洩露個人資訊的處罰是什麼?

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洩露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資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單位有前款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人肉搜尋”洩露個人資訊如何定罪量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首次對“人肉搜尋”行為的認定,網站洩露公民個人資訊等的認定進行了明確。新的司法解釋明確,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通訊內容、徵信資訊、財產資訊等個人敏感資訊五十條以上的,即構成犯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侵犯的客體:是公民個人身份資訊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以竊取、收買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行為。

3、犯罪主體:一般主體,單位可以構成本罪。

4、主觀方面:故意。

通過上文,小編圍繞洩露個人資訊的處罰是什麼這個命題展開了討論。洩露個人資訊,對他人造成傷害的,相關責任人當然要承擔法律責任。對於不構成犯罪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並接受記過、警告等行政處分。如果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犯罪嫌疑人最高可以面臨7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