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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判決了取保候審的保證金能退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72W)
下判決了取保候審的保證金能退嗎

一、下判決了取保候審的保證金能退嗎

退還。在法院作出判決後,取保候審也就結束了。法律規定取保候審的時間最長不能超過十二個月。在解除取保候審時,公安機關必須下達解除取保候審通知書。在公安機關作出退還保證金決定後,就可以退還取保候審保證金了。

取保候審是指對符合條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採取的非監禁強制措施。非監禁表明,被保釋候審人不同於被逮捕和拘留的人,他們享有一定的活動自由。其次,取保候審的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活動的正常進行,符合保護人權的要求。只要被保釋候審的犯罪嫌疑人遵守取保候審期間的規定,不影響訴訟活動的正常進行,被保釋候審人出國不違反取保候審的目的。當然,對於被保釋的犯罪嫌疑人來說,被告去其他地方並不是沒有限制的。被保釋等待審判的犯罪嫌疑人,經決定機關同意,經執行機關批准,可以離開市縣。

二、申請取保候審的流程是什麼

1、取保候審的申請。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

根據法律規定,公、檢、法部門都有權採用取保候審。在程式上又分為:

(1)公、檢、法部門根據案件具體情況,直接主動地採用取保候審。

(2)根據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所聘任的律師的申請或者根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申請,決定取保候審。

可見,取保候審的決定權在公、檢、法部門。決定取保候審後,由辦案人員填寫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取保候審通知書,經部門負責人稽核,由領導簽發。再由承辦人員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保證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告知其各自應當遵守的規定及承擔的義務,違反規定和義務所應承擔的法律後果等,並要求其出具保證書並簽名或者蓋章。

3、取保候審的執行。

取保候審的執行部門為公安機構,公安機構決定取保候審的,應當及時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執行。

法院下達判決書之後,取保候審的保證金需要退還給申請人。申請取保候審要遵循三個流程,分別是提交取保候審申請書,作出取保候審的決定,執行取保候審。取保候審屬於一種刑事強制措施,由公安機構負責執行,犯罪嫌疑人,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都可以申請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