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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判刑了保證金能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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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判刑了保證金能退嗎?

一、取保候審判刑了保證金能退嗎?

退還。在法院作出判決後,取保候審也就結束了。法律規定取保候審的時間最長不能超過十二個月。在解除取保候審時,公安機關必須下達解除取保候審通知書。在公安機關作出退還保證金決定後,就可以退還取保候審保證金了。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憑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二、取保候審保證金到哪裡退?

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憑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法院作出判決後,取保候審即結束。取保候審最長不能超過12個月。解除取保候審時作出取保候審的機關必須出具“解除取保候審通知書”。被告人或者他們的親屬憑“解除取保候審通知書”直接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不必在找公安機關。憑“有關法律文書”也可以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三、取保候審保證金怎麼退

取保候審保證金按以下流程退: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規定或者具有《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審的同時,公安機關應當將保證金如數退還給犯罪嫌疑人。決定退還保證金的,應當經過嚴格稽核後,報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簽發《退還保證金決定書》。公安機關決定退還犯罪嫌疑人的保證金後,應當在解除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同時,通知指定的銀行將保證金如數退還給犯罪嫌疑人,並責令犯罪嫌疑人在《退還保證金決定書》上簽字或者蓋章。

在公安機關對犯罪行為人採取的刑事強制措施中,取保候審就是其中一項,對於符合法定的取保候審的犯罪行為人來說,僅僅是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是不夠的,在申請辦理取保候審的時候,還是要及時的繳納一筆保證金的,或者是提供保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