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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二審程式流程諒解書有用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06W)

一、刑事二審程式流程諒解書有用嗎

刑事二審程式流程諒解書有用嗎

刑事案件一審過後拿到諒解書有用,刑事諒解書是減輕處罰的依據。

如果是終身裁定,拿到諒解書確實作用不大了,但二審如果還沒有開審,現在拿到對方的諒解書就正是時候,可以在二審時作為法官量刑的依據,就會有判緩刑的作用,如果沒有諒解書,大多都會維持原判。

取得被害人或者其家屬的諒解,是刑法中規定的酌定量刑情節之一,是故意傷害罪、交通肇事罪等較為常見的刑事案件中法院考量量刑情節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對於故意傷害案件中構成輕傷的案件,如果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法院一般會判緩乃至免除處罰。

所以,當案件發生以後,嫌疑人家屬需要做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積極與被害人進行溝通,爭取其諒解,達成賠償協議

諒解書一般在提起公訴至法庭質證環節完成,其在刑法上有著酌定減輕,從輕的效力。即當事人或受害人從情感上給予了原諒,也表示出當事人或受害者不再追究了態度,對量刑上有一定的減、免除處罰的參考作用。

二、諒解書怎麼寫才最有用

在相關規定中,諒解書並無固定的專業格式,有兩種情況,其一,如果其中一方已經造成另外一方受到傷害,但是雙方經過溝通協調,已經達成協議就賠償問題,並且實際已經支付相應金額。另一種是其中一方沒有給另外一方造成傷害,這種情況諒解書要表達說明詳細清楚,受害者已經對當事人進行諒解,並且受害一方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些刑事案件是可以雙方進行和解的,雙方在都同意的情況下,由司法部門進行調解,調節後司法部門會出一份協議書,被害人出一份諒解書,這就涉及到,怎樣寫諒解書是具有法律意義的。首先諒解書要有發生時間的時間,雙方姓名,發生地點,事件經過,受害者有無醫院出具的證明,傷害程度,犯罪嫌疑人是否進行賠償,具體賠償金額,及賠償具體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