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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刑事拘留之後諒解書還有作用嗎

被刑事拘留之後諒解書有用,取得被害人諒解是量刑的參考。達成和解並取得諒解的,情節不嚴重的可不作刑事案件處理,取得諒解後,司法機關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於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八條,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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