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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偶犯量刑時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8.49K)

一、初犯偶犯量刑時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嗎?

初犯偶犯量刑時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嗎

答案是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二、不能予以從輕處罰情節有哪些?

1、醉酒的人犯罪。醉酒的人不僅不能成為免除或減輕、從輕處罰的依據,在交通肇事犯罪中,如果行為人酒後駕駛,不僅在責任上處於不利地位,而且可能因此從重處罰。但行文系病理性醉酒且自己不知情,因醉酒實施犯罪行為的,則因缺乏刑事責任能力,一般不追究刑事責任。

2、法盲。俗話說不知者不怪罪,但並不適用於法律領域。在現代社會,學法、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因此不知法不能減輕責任,“知法犯法”也不會“罪加一等”,否則人們就不會有學法的積極性,反而在觸犯法律時可以以不知法推卸責任。

三、減輕或從輕處罰的情節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從輕、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有:

1、未成年犯。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滿七十五歲的人過失犯罪。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防衛過當。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4、避險過當。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5、犯罪中止。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6、從犯。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7、脅從犯。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刑事案件被告人從輕、減輕處罰的酌定情節有:

1、自首。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2、坦白。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3、立功。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4、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故意犯罪。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5、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6、聾啞人或盲人。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7、犯罪預備。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8、犯罪未遂。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9、教唆未遂。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10、當庭自願認罪。對於當庭自願認罪的,根據犯罪的性質、罪行的輕重、認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現等情況,可以減輕處罰,依法認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11、退贓、退賠。對於退贓、退賠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退贓、退賠行為對損害結果所能彌補的程度,退贓、退賠的數額及主動程度等情況,可以減輕處罰。

12、積極賠償受害人。對於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賠償數額、賠償能力等情況,可以減輕處罰。

13、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屬諒解。對於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屬諒解的,綜合考慮犯罪的性質、罪行輕重、諒解的原因以及認罪悔罪的程度等情況,可以減輕處罰。

14、行賄罪中酌定減輕處罰的情節: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15、故意傷害罪中酌定減輕處罰的情節:(1)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2)因被害人的過錯引發犯罪或對矛盾激化引發犯罪負有責任的;(3)犯罪後積極搶救被害人的。

16、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中酌定減輕處罰的情節:(1)受僱運輸毒品的;(2)毒品含量明顯偏低的;(3)存在數量引誘情形的。

17、非法拘禁罪中酌定減輕處罰的情節:為索取合法債務、爭取合法權益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可以減輕處罰。

18、盜竊罪中酌定減輕處罰的情節:盜竊近親屬財物的,可以減輕處罰。不作犯罪處理的除外。

19、妨害公務罪中酌定減輕處罰的情節:因執行公務行為不規範而導致妨害公務犯罪的,可以減輕處罰。

20、其他影響量刑的情節:對於初犯、偶犯,可以根據具體案情從輕、減輕處罰。

觸犯偶犯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有未成年人、七十五週歲因過失犯罪的人、正當防衛過當的人、避險過當的人、從犯和脅從犯。法律上不存在不懂法而從輕處罰,同樣的也不會因為知法犯法就會加重處罰。